更新时间: 2025-09-12 21:58:33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
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
,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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