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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全方位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 四川长安网

更新时间: 2025-05-26 1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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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反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样本

我省法院全方位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法院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连日来,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全省法院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生效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深入谋划部署。今年伊始,省高院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组织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工作。省高院扫黑办立即着手开展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调研,抽调精兵强将组建调研组,先后前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成都中院就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别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各中基层法院积极配合提供各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有益参考。  省高院扫黑办对照《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编辑成《办案手册》印发全省法院。同时,研究制发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贯彻该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各中基层法院及时召开组会、推进会,同步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到位。深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宪法》为依据,在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规范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成功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了一套包括预防治理、案件办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监管等制度机制,实现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成型入轨。  全省法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准备分层级、分类别对全省法院干警开展教育培训。全省各地法院以多种形式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内江、绵阳、德阳、宜宾、自贡、成铁、广安等地法院及时组织刑事审判、执行等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条文内涵精髓,明确法院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全面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  强化联动宣传,普及法律制度  学习宣传国家法律制度,是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责任务,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对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甘孜、乐山、阿坝、攀枝花、眉山、雅安等地法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宣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与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阐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营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浓厚氛围。各地法院将综合运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庭审直播、案例推送、集中宣判等方式,以案释法,持续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十件实事”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积极为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代会胜利召开和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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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4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部署启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如何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了六点意见。——要认清重要意义。5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全国扫黑办将宣传贯彻工作列为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来抓,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去,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把握总体要求。要围绕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努力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要领会核心要义。牢牢把握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这一主题主线,做到纲举目张;要领会惩防并举原则,加深对政法各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等章节条款的理解;要领会重点焦点内容,准确运用立法原意来阐释回应;要领会明责追责要求,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聚焦主要对象。宣传贯彻要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要聚焦基层群众,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的能力,促进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要聚焦青少年学生,教育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聚焦市场主体,提升其法治意识,防止出现信“蛮”不信法的问题。——要创新方法举措。要抓好专题培训,引领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热潮;要加强社会面宣传,推动宣传贯彻有声有色、高潮迭起;要突出以案释法,以身边案教育警示身边人;要注重以情动人,增强宣传吸引力,提高普法知晓度。——要强化工作保障。全国扫黑办和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贯彻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推动各级委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要加强督导考评,把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王洪祥,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长刘炤,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会议。

《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知识宣传

索引号:11440523007018959C/2024-00047分类: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4-09-09名称:《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知识宣传文号:发布日期:2024-09-09主题词:文件状态:现行有效《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知识宣传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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