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破阵子》:忠臣志士的悲歌
辛弃疾《破阵子》:忠臣志士的悲歌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点秋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这首词的写作时间,没有明确记载。根据词意,姑且推测其作于辛弃疾闲居带湖时期( )。又,有一种版本词题作《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辛弃疾跟陈亮(字同甫,甫字也可写作父)有一阵子以词唱和(《贺新郎》),可进一步推测作于唱和后不久。陈、辛相见是淳熙十五年( )冬,陈亮从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出发,专程到江西去拜访闲居带湖的辛弃疾,史称第二次“鹅湖之会”。词当于此时或稍后。
关于辛弃疾与陈亮的带湖相见,《历代诗余》所引《古今词话》和《词林纪事》所引《说海》有惊心动魄的记载。其中《说海》较为委曲细致:
辛弃疾流寓江西上饶时,陈亮前去拜访。辛弃疾庄园(稼轩)附近有座小桥,陈亮三次让胯下马跳跃,马三次退却。陈亮一怒之下,拔剑斩了马首,然后徒步前行。
这些情况正好被站在楼上的辛弃疾看到,两人一见成友。接下来的数十年(事实上最多不过十几年),辛弃疾成了封疆大吏,而陈亮历尽坎坷,仍不得志——陈亮青年时代两次落第,两次入狱,直到五十一岁时才考中状元,不幸的是次年就病逝了——陈亮去找辛弃疾,谈论天下大事。酒酣耳热之际,辛弃疾“因指南北利害,云南之可以并天下者如此,北之可以并南者如此,钱塘非帝王居,断牛头山,天下无援兵,决西湖水,满城皆鱼鳖”,总之说了好多大胆的话。被安排就寝后,陈亮觉得辛弃疾是寡言持重之人,酒后说了那么多平时不说的话,醒悟过来可能会后悔,杀人灭口。于是趁着夜色,偷了辛弃疾家马厩里的骏马逃回永康。这首《破阵子》就作于这次辛陈相见的酒后。大概兼有赞赏、宽慰陈亮的用意。
这种情节,应该是小说家言,并不可信。
理由之一是,陈亮、辛弃疾二人志趣、性情相似,都是豪迈慷慨之人,当时必是一见如故,肝胆相照。
理由之二是,陈亮虽然不是武将,但胆略过人。宋史·陈亮传》说他“生而有光芒,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
年)连续三次上书,慷慨激昂地批判了自秦桧以来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的国策和儒生、学士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不良风气。绍熙四年(1193年),陈亮五十一岁时,参加礼部的进士考试,中了状元。他在给宋光宗的谢恩诗中说:“复仇自是平生志,勿谓儒臣鬓发苍。”又在《告祖考文》中说:“亲不能报,报君勿替。七十年间,大责有归,非毕大事,心实耻之。”
理由之三,陈亮死后,辛弃疾作《祭陈同父文》。文中称赞陈亮的才华:“同父之才,落笔千言。俊丽雄伟,珠明玉坚”,“使之早遇,岂愧衡伊”;为陈亮鸣不平,“世无杨意,孰主相如?”“人皆欲杀,我独怜才”;回忆二人相识之欢,暌违之苦,“闽浙相望,信问未绝,子胡一病,遽与我决”,“而今而后,欲与同父憩鹅湖之清阴,酌瓢泉而共饮,长歌相答,极论世事,可复得耶!”
挑灯看剑,杜甫《夜宴左氏庄》:“检书烧短烛,看剑引杯长。”刘斧《青琐高议》卷三载高言诗:“男儿慷慨平生事,时复挑灯把剑看。”
梦回,有人注释为“梦醒”。这是不对的,应该是“梦里回到从前”的意思,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穿越回去。词用的是倒叙手法,首句“醉里挑灯看剑”是眼前情景。“吹角连营”以下至“弓如霹雳弦惊”,都是梦回情形。梦回,其实是借醉遐想。
八百里,指牛。这里是用典,一个打赌杀牛的故事。《世说新语·汰侈》:“王君夫(恺)有牛,名八百里駮,常莹其蹄角。王武子(济)语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赌卿牛,以千万对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谓駮物无有杀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却据胡床,叱左右曰:‘速探牛心来!’须臾炙至,一臠便去。”这个血腥豪放的故事,为后代诗人所乐道。例如苏轼有诗句云“要当啖公八百里,豪气一洗儒生酸”。辛弃疾借用这个典故,符合壮语风格的需要。
的卢,古代烈性名马。《相马经》云:“马额白入口齿者,名曰榆雁,一名的卢。”《三国志·蜀书》记载刘备一次在被敌军追赶时,坐骑的卢陷于襄阳城西檀溪中,情急之际,一跃三丈,脱离险境。
五十弦,瑟通常是二十五弦。古代传说,瑟本五十弦。李商隐《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身后名,《世说新语·任诞》张翰语:“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
酒醉后,挑亮烛光,拔剑端详。恍惚间回到了吹着号角声、军帐连绵的军营。杀了牛,把烤肉分给部下将士享用,鼓起包括有五十根弦的瑟在内的各种军乐器,演奏出激昂悲壮的边塞曲子,在肃杀的秋天战场上点兵布阵,随时准备战斗。战马像古代名马的卢那样,飞快奔跑;弓箭射出,弓弦发出霹雳一样的声音。身为男儿,理应替君王消除忧愁,完成收复中原的大业,建功立业,获得生前死后的好名声。遗憾的是,功业未成,头上却已经长出白发——岁月蹉跎,年华老去!
这首词写法上有个明显特点:上下阙不加分工,都以表现军营生活为主要内容。
词题中的“壮语”,不是雄壮,而是悲壮。看剑不是在清醒时分,在战场,而是在醉里,在灯下;回到军营,不是真事,而是梦境;满怀建功立业的理想,但实现的希望却很渺茫。字里行间,都是忠臣志士遭闲置、报国无门的痛苦。梁令娴《艺蘅馆词选》附梁启超评语:无限感慨,哀同甫亦自哀也。

古诗词鉴赏
《破阵子 · 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四卷本丁集作“为陈同父赋壮词以寄”。
陈亮(公元1143年—公元1194年),字同父(甫),号龙川,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才气超迈,曾三上书孝宗,反对议和。光宗策进士,擢第一,授签书建康府判官,未赴任卒。有《龙川集》行世。《宋史·卷四百三十六·儒林》有传。
北宋·刘斧《青琐高议·卷三》载高言诗:“男儿慷慨平生事,时复挑灯把剑看。”挑灯,把灯芯挑亮;看剑,抽出宝剑来细看。
梦里遇见,说明下面描写的战场场景,不过是作者旧梦重温。
军中乐器,长五尺,形如竹筒,用竹、木、皮、铜制成,外加彩绘.名曰画角。始仅直吹,后用以横吹。其声哀厉高亢,闻之使人振奋。
各个军营里接连不断地响起号角声。
牛名。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汰侈》:“王君夫(恺)有牛,名‘八百里駮’,常瑩其蹄角。王武子(济)语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赌卿牛,以千万对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谓骏物无有杀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却据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来!’须臾,炙至,一脔便去。”唐·韩愈《元和圣德诗》:“万牛脔炙,万瓮行酒。”宋·苏轼《约公择饮是日大风》诗:“要当啖公八百里,豪气一洗儒生酸。”唐·范摅《云溪友谈·卷下·杂嘲戏》:“李日新《题仙娥驿》诗曰:‘商山食店太悠悠,陈□䭔饠古䭃头。更有台中牛肉炙,尚盘数脔紫光毬。’”
原指瑟,此处泛指各种乐器。《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唐·李商隐《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良马名,一种烈性快马。《相马经》:“马白额入口齿者,名曰‘榆雁’,一名‘的卢’。”《三国志·卷三十二·〈蜀书·先主传〉》注引《世语》:“(刘)备屯樊城,刘表礼焉,惮其为人,不甚信用。曾请备宴会,蒯越、蔡瑁欲因会取备,备觉之,伪如厕,潜遁出。所乘马名的卢,骑的卢走,渡襄阳城西檀溪水中,溺不得出。备急曰:“的卢:今日厄矣,可努力!”的卢乃一踊三丈,遂得过,乘桴渡河。”
战马像的卢马那样跑得飞快。作:像……一样。
本是疾雷声,此处比喻弓弦响声之大。
《南史·卷五十五·曹景宗传》:“曹景宗,字子震,新野人也。……景宗幼善骑射,好畋猎,……景宗谓所亲曰:‘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肋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脯,甜如甘露浆。觉耳后生风,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
统一国家的大业,此特指恢复中原事。
醉里挑亮油灯观看宝剑,梦中听到军营的号角声响成一片。把牛肉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
战马像的卢马那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美名。可惜壮志难酬,白发已生!
辛弃疾,南宋著名豪放派词人、将领,济南府歴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歴城区遥墙镇四凤闸村)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生于金山东东路(原北宋京东东路)济南府歴城县,时中原已陷于金。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海陵王南侵,稼轩趁机聚众二千,投忠义军隶耿京部。稼轩擅长短句,以豪放为主,有“词中之龙”之称,与东坡并称“苏辛”,又与易安并称“济南二安”。平生力主抗金,“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尝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然命运多舛,屡与当政之主和派政见不合,备受排挤,壮志难酬。故满腔激情多寓于词。词风多样,题材广阔,悲郁沉雄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更善化前人典故入词。现存词六百馀首,有词集《稼轩长短句》传世。诗集《稼轩集》已佚。
千古名词《破阵子》背后,藏着辛弃疾一段不堪的往事,读来甚悲凉
宋朝词人中,以苏辛二位大家为代表,其中,辛弃疾的冲天豪气和文武双全的气质,更是为后世中华儿女所敬仰,人们将其称为“词中之龙”,用以阐述
我最喜欢的词人,能文能武的辛弃疾。
辛弃疾的词大度旷达、立意高远、大气磅礴、有血有肉,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和爱国主义精神,让人读之豪气干云、热血沸腾。而在辛弃疾存世的620多首词作中,如果要评出最豪气大度、最杀气弥漫、最有侠气胸怀的一首词,我想绝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这一首,即: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词曰: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这首词用短短62个字,即给世人展示了一幅词人早年抗金生涯的鲜活场景,诠释了辛弃疾立誓杀敌报国、收复失去故土的伟大理想和崇高愿景,进而又抒发了词人英雄迟暮、壮志难酬的无上遗憾,给大家塑造出了一个精忠报国、为国为民、豪气干云却又遗恨难消的老将军形象。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词人的最后一句,在前九句都是在描绘积极进取、酣恣淋漓、伟大抱负的词句中,辛弃疾仅用了最后这五个字,“可怜白发生”,便将前面所有的雄奇高亢转化成了压抑低沉,充盈着大喜大悲、雄壮凄凉的辨识度和对比感。当然,这也是“词中之龙”辛弃疾的常规用法,一如他在《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的最后一句,“路转溪头忽现”。
豪迈的辛弃疾也有田园诗歌的时候。
赋壮词以寄之》这首词大概的评论就到此为止了,相信热爱 的各位对这首词也有足够深的理解和鉴赏,勿需我多说。但今天我要说的是,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这首雄奇壮美凄凉的千古名词后面,居然还藏着辛弃疾一段不堪的往事,它关乎着词人与朋友的兄弟相负和恨意难消,或许这也是最后一句“可怜白发生”横空出世的现实原因。
辛弃疾是山东济南人,早年他所在的地方是金国占领地,如果按照他的出生年月(1140年出生)和属地来算的话,辛弃疾是妥妥的金国人。虽然辛弃疾身在北国,但是他始终认为自己是正宗的华夏血统,并以宋朝为自己的祖国。由是,从少年时起,他便举起了抗金的大旗,开始为恢复北宋故土为己任。
青少年时期的辛弃疾曾经单骑入敌阵杀敌人。
大概是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的时候,20岁出头的辛弃疾抗金后南渡宋朝,浪迹于江南之地,凭着一身文武艺,时时不忘行侠仗义,颇具豪侠气概。这一天,浙江人陈同甫(1143年~1194年,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字同甫,原名汝能,后改名 ,人称龙川先生)久仰其大名,遂从远方赶赴辛弃疾所在之地拜访他。
来的时候,陈同甫骑马经过一座小桥,桥下水流湍急,他的马受惊不敢踏上小桥,任凭陈同甫如何催促,马儿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据说,当年陈同甫一共驱使了三次,马儿却也退却了三次。一来二去之后,本身也带着点侠气的陈同甫立时大怒,当即便拔剑而起,将那马儿的头直接斩下,然后徒步而行。
陈同甫虽然著作等身,创立永康学派,但做人可能真不咋地。
陈同甫的这次“壮举”(我怎么看着有点像发无厘头怒火的人类啊)恰好被远在高楼上的辛弃疾看到,这位后来的“词中之龙”甚为惊叹陈同甫的豪气,马上就下楼亲自迎接了陈同甫,两人也从此成为了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
到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的时候,四十多岁的辛弃疾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成为了淮地一带的军队统领,而陈同甫却还在郁郁不得志的泥潭里贫困失意着,但辛弃疾不以为意,仍然与陈同甫以兄弟相称,时常在生活上接济他,而陈同甫也会经常上门去看一看辛弃疾(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改善下生活),顺便两人一起聊聊天下大事。
最辉煌的时期,可惜隆兴北伐依然失败。
有一次,两人又见面了,辛弃疾便准备了一桌子美酒佳肴招待陈同甫,两人酒醉半酣之际,辛弃疾那个豪侠 气的性格就毫无保留地展现了出来,开始高谈阔论起宋金两国的军事形势,并无所顾忌地说宋朝要是想收复失地该当如何,而金国要是想吞并宋朝又当如何,他还表示,南宋首都所在的钱塘一带地理优势并不明显,甚至还有很大的危险,不该是帝王行在,否则,金国人只要占领了牛头山(应该是浙江武义县的牛头山),便可以阻断宋朝的四方援兵,还可以掘开西湖之水来淹城,此举可立即使南宋君臣成为水中之鱼鳖。此外,辛弃疾还向陈同甫诉说了自己心中隐藏多年的苦楚,大概意思是南宋朝廷对他们这种北方归来的人并不公平,有刻意打压之嫌。
说完之后,辛弃疾拉着陈同甫,并将他留在了自己的家中过夜。陈同甫当晚可能少喝了一点,头脑要清醒得多,所以,他大半夜都被辛弃疾的这番言论惊得没睡着。因为他平素很是了解辛弃疾,一般情况下这位兄弟都是少言寡语,没有那么多话,为人谨慎得很,今天这番话完全是因为醉酒失言,如果他第二天醒来,想起来这番有些大逆不道的话,保不齐就会将自己灭口。
一生致力北伐却无所成,辛弃疾趁着酒劲说点话,也没什么大错吧?
于是,踌躇了半夜之后,陈同甫趁着辛弃疾熟睡之际,偷了他的骏马便匆忙离去。辛弃疾次日清晨醒来,他想起了自己前晚说的话,再想起陈同甫半夜离去的事情,顿时大惊失色,后悔莫及!
据说后来陈同甫还曾写信给辛弃疾,向他表示自己已经将那晚所有的对话记录了下来,所以他希望辛弃疾借他十万缗钱,接济他穷困潦倒的生活,并暗示如果不这样,自己就会如何如何!辛弃疾无法,最后只好如数支付了这笔封口费。
历史上的陈同甫虽然因辛弃疾的这首《破阵子》名传千古,但他实际上并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陈同甫曾三次锒铛入狱,分别是: 第一次因为发表对朝廷不满的言论而入狱;第二次是陈同甫家里的仆人被杀,结果别人都怀疑是他干的,所以他二番进宫;第三次是与他同桌吃饭的朋友被毒死,他又被怀疑而入狱。 当然,陈同甫三次入狱的原因都有点证据不足的味道,但在那个时代,证据不证据的其实不重要,关键是陈同甫这个人平素行事乖张,不得不让人怀疑。
辛弃疾和陈同甫有点塑料兄弟情的意思。
怎么说呢?辛弃疾仅凭一个斩马头的莫名愤怒之举,就将陈同甫视为自己的义结金兰之兄弟,对其毫无防备,随时支援,但陈同甫显然不算是一个正人君子,虽然他也是个慷慨激昂的义士,但他的思维里充满了尔虞我诈的腹黑学,不会相信任何一个人,这才有了只凭一个好朋友的酒醉之语,就推测出自己即将被杀人灭口,进而半夜逃离、后来敲诈的无耻之事来,这怎么着也算是辛弃疾人生交友历程中的一大败笔了吧。
至于《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这首词,应该写成于辛弃疾和陈同甫关系尚好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是辛弃疾酒醉狂言、陈同甫半夜遁走之后的作品。只是,这首 写成之后,辛弃疾后来是不是后悔过呢?毕竟,一个背叛自己的朋友,总归是他心中的一个痛吧?!#我在岛屿读书#
回首往事的时候,辛弃疾有没有后悔自己的千古名词里面有陈同甫的名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