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5-06-30 09:58:04
张震、张钧甯主演电影《缉魂》原著小说!现代版“借尸还魂”。第三届华语科幻星云奖最佳中篇小说银奖作品!灵魂永生背后的尔虞我诈。国内科幻代表作家!作者江波曾6次捧得中国科幻“银河奖”!江波的作品一直颇受科幻迷的热捧,他写作的题材丰富、语言简约,故事的情节性非常强,《移魂有术》《随风而逝》等就是最富有其特色的代表之作。《移魂有术》讲述的是永生话题,《随风而逝》则是发生在太空中的科幻故事。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灵魂”移植的故事,江波在小说中探讨了生命科学的成就与局限,反思了科技对人类的影响,展现了江波深厚的科学素养和高远的视野。
我一向认为,值得五星评分的小说,必定是第一眼就喜欢上的。读毕全书,也许你会对一本小说从不那么喜欢变成喜欢(比如结局很感人),把评分从3分改成4分,但是在你心里值得五星的小说必然是从第一章,第一段,甚至第一句话就开始吸引你。它的用词,它的节奏,它的语感,必然从一开始就在告诉你,这就是你一直想要读到的那种小说。因此,在读到埃迪慌张的用灯罩遮住他的下体的时候,我已经决定要给这部小说五颗星了。讲故事,是一种天赋 《独居的一年》,一个具有强烈迷惑性的书名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那一类离群索居审视自我的随笔。然而这其实是一部时间跨度很长,在故事中塞着各种故事的情节性很强的小说,甚至看完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起这么一个书名。只能把这归咎于天才作者的任性,不按常理出牌。 这本书里的故事太多了,作者几乎是在炫耀他讲故事能力,故事不仅发生在主要情节、主要人物的身上,而且会在配角身上横生枝节最后又归于主线(比如罗伊),或者只言片语勾勒出一个开始一个结局,中间过程任读者想象(比如被特德勾引的那对母女)。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主要角色全部都是作家,他们各自的作品又是一个一个的故事!读这本书就像在玩以前的一种IQ游戏,一个大长方形里套着大大小小层层叠叠许多长方形,问:到底有几个长方形?那么,这本小说里到底有几个故事?我很想读露丝的小说,玛丽恩的小说,特德的绘本,(埃迪的除外,不想读,虽然我很爱埃迪。)作家们的世界 这本书里的世界大概是所有爱读书的人梦想中的世界。所有主要角色都是作家,他们表达感情疏解忧愁的方式就是写作。所有次要角色也几乎都从事与阅读相关的职业,英语老师、出版商、记者、资深读者之类,聚会的场所是读书会或读书签售会现场,出国是为了图书的海外宣传。除了读书之外,唯一出境较多的场景是各种运动,壁球,游泳,健身房。所以,最后露丝找到的灵魂伴侣,真心相爱的另一半,毫无意外的是这样一个人:读过很多书(埃迪说哈利是他认识的读书最多的人),体格健壮,热爱运动,擅长烹饪,专注、善良、健康。至于他是哪国人,从事什么职业,其实并不重要。这也是约翰欧文心中完美的男性形象吧。写作、阅读,再加上运动,就是这个世界的生活方式。 正因为所有人的生活都离不开阅读,所以夹带私货变得很容易。我猜测作者的阅读口味:格林厄姆.格雷毫无疑问是作者非常喜欢的作家。同时,他也喜欢叶芝,毕竟露丝在第一任丈夫的葬礼上听到叶芝的诗哭泣,是因为确认自己永远写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他喜欢玛德琳吗?应该也是喜欢的,小男孩格林厄姆最喜欢的睡前故事就是玛德琳,但他不是每本都喜欢。还有乔治.艾略特,露丝执意要找到她的一段话的出处,是不是作者也喜欢这段话呢?悲剧性,喜剧性 “汤姆醒了,但蒂姆没醒。”这是特德最有名的绘本《老鼠爬墙缝》的第一句话。埃迪对这句话深深着迷,我也对这句话深深着迷,一度把它嫁接成这本小说的惊艳开篇。后来留在脑子里的这句话变成了“汤米死了,但蒂米没死。”这是特德给埃迪讲的车祸故事中坐在后排的玛丽恩不断重复的一句话。事实上蒂米也死了。 抛开一切的枝节,这真的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汤米和蒂米作为两个活在照片里的人,影响了照片外面的人的一生。因为他们的死,露丝才得以出生(并且从四岁开始没有母亲),埃迪从十六岁开始怀念爱情,特德写下了他诡异的童书绘本,而玛丽恩,终生与失去儿子的痛苦相伴。甚至支线故事,被杀的罗伊,不断交往坏男友的汉娜,被特德画在纸上(并勾引到床上)的一个一个不快乐的母亲,也都是基调惨淡的悲剧故事。 可是约翰欧文可以把一切写的很幽默,不是肢体上的幽默,或者搞笑金句式的幽默。而是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所思所想,在那个场景下就能造成一种很幽默的效果。比如倒挂在树丛中的爱德华多,考虑与汉娜一起买房子时的埃迪(后期的埃迪每次出场我都会笑)。这不是可笑,不是搞笑,而是会心一笑。幽默感冲淡了伤感的氛围,在保持了悲剧力量的同时,显示出了一种高明的聪明,就像施了魔法。绘本从有了小孩子开始,就迷上了绘本,有时候甚至是因为自己想看,借着他的名义买了下来。所以起初看到特德是绘本作家的时候,很好奇也很开心。后来当然是大跌眼镜,特德创作的绘本,属于儿童恐怖故事类,我相信如果小孩子读了一定会留下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印象。然而它们又恐怖,又迷人,深深的抓住你,然后把你心中隐秘的恐惧挖出来。作者描写了特德三本绘本的剧情,《老鼠爬墙缝》里吓人的是声音,无处不在却毫无踪迹的声音,还有衣柜里动起来的连衣裙。《地板上的洞》里吓人的是突然的消失,无影无踪,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最恐怖的《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的声音》,那渐渐逼近的恐惧,屏息凝视时的无能为力,无异于一部标准的恐怖片。甚至在结尾处,鼹鼠人的爪子仍在左右。在我以前的想象中,绘本作家都是这样一种人,温柔善良,始终有一颗童心,而且,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欢小孩。那么,特德满足这些条件吗?他当然也爱孩子,爱他自己的孩子,《老鼠爬墙缝》是写给托马斯和蒂莫西的,《地板上的洞》是写给死去的托马斯和蒂莫西、痛苦中的玛丽嗯、和还未出世的露丝的,《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的声音》是写给露丝的。但是,他选择绘本,更多是因为这能满足他文字和图画两方面的创作欲(尽管他更爱画画,而每次却都是文字获得评论家的好评),还有,也许是天赋使然,他能准确的捕捉住孩童快乐以外的部分,也就是,能就恐惧与儿童共情。他与绘本,是一种互相选择,互相成就。埃迪埃迪,可爱的埃迪,纯真的埃迪,执拗的埃迪。他是上古神话中的人物,是永远十六岁的少年。这本书立足于一点:时间始终无法改变一个人,无论是一年、两年,还是三十七年,发生过的事永远在那里,那个人也永远是那个人。角色们可以对往事解构、反刍,从而让它成为自己的一个部分,但永远无法遗忘。三十七年后,特德与玛丽恩大部分时间缺席,露丝从四岁长大到四十岁,所以只有埃迪彻底贯彻了这种一致性。十六岁的埃迪有一种初识世界的豁然开朗,有时仅仅是一个念头就让人觉得很感动。而三十七年后之后,他的念头变的很搞笑,几乎每一个描写埃迪的章节我都会哈哈大笑。也许这就是埃迪找到的与世界与往事共处的最舒服的方式。他的每一本书,都在写同样的事情(即使知道自己缺乏才华,也乐此不疲的写着);他的每一任女朋友,都比他年纪大(甚至老到走不动路,他也乐于照顾);他因为丧偶后露丝眼里的悲伤误以为自己爱上了露丝(也对憔悴伤心的汉娜萌生过好感);甚至,他为了买下那所房子,想和汉娜做室友。换一个场景,换一个世界观,也许这个角色会显得很古怪,但在这里,埃迪就是这本书。
...先说说睡眠的过程睡眠的过程大概是以一个半小时为一个睡眠周期的每个睡眠周期分为四个阶段(每个周期间还会穿插快速眼动时期,此时人会做梦),每个阶段人的脑袋脑电波所处的波频不一样。通常建议每个人的睡眠最好是以周期进行,常常说人要睡足八个小时的原因,往往是5个周期+眼动时期的误差时间,有些人七个半小时很有可能就已经足够了。在工作比较紧张的时候,一周最起码要保证30个睡眠周期(这也是经常提给高三高考生的睡眠建议),以及平日里如果有空,需要保证35个睡眠周期的优质睡眠。蓝光对人的睡眠节律有着毁灭性的破坏,但即使是在睡眠前半个小时不玩手机,蓝光对我们的影响还在持续,最理想的是应该在睡眠的前一个半小时停止接触蓝光设备,期间整理整理衣服,看一看书(不建议看情节性太强的小说,建议看虚幻/科幻类的小说)。人的黄金睡眠时间是22:00到2:00,最好能够在这期间进入睡眠,而且尽量固定起床时间,按照睡眠周期往前推算,比如如果定好6:00起床,那么假设现在已经23:15,不妨推到12:00左右再入眠假若你的起床时间能够调整到6:00到8:00之间的话,建议在这段时间里在户外的自然光环境下呆上半个小时。假若你有在户外吃早餐的习惯,那再好不过了。人的眼睛和皮肤对自然光极其敏感,平日里的自然光是室内光的100倍,即使是在阴天,也有10倍左右,人就是靠光线来调整自身的昼夜节律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其他时间当然也行,不过所需的时间可能需要更长一点,你当然可以选择在晚饭后的傍晚沐浴在夕阳温柔的余晖里散步。以及不要在卧室床上做睡眠以外的任何事情,人对空间有功能分区,会潜意识里对每个物件或是空间进行功能归因,我们在课上经常睡成习惯,往往是我们对课堂进行了睡眠归因。大脑其实非常聪明,比如我们平日里不用英语,而只是用英语进行应试,大脑对信息的接受和提取要慢的很多。如果床的功能被一段时间的行为紊乱了之后(比如玩手机),那么我们在床上入睡的愿望可能就完全没有那么强烈,所以请把你的床当成一个神圣的地方。至于关于冥想、咖啡使用、褪黑素服用更细的如果有需要再说 是否选择听音乐 睡的时候不建议放音乐哦,如果带着耳机,时间久了很容易得慢性外耳道炎,但是如果实在喜欢,可以外放,也可以买一盒棉签和滴耳液,定期对耳道还有耳塞进行清洗。——关于睡觉是否要听音乐的疑惑如果有单独卧室的话,里面的光线非常非常的重要!因为即使是人的皮肤上也有光感受器,倘若光线不是足够弱,向人脑发出的信号可能会延迟你的入睡时间。建议厚窗帘,如果有条件,还可以摆几株常春藤在卧室里(超级好用!)尽量用手动闹钟而不用手机闹钟,将蓝光设备隔绝在卧室之外。——关于睡眠光线问题的解答咖啡的运作机制可以参考【木鱼水心】up主【木鱼说】系列第八十一期,解释了喝咖啡的正确时间和观念,实在是再生动不过了——关于睡眠喝咖啡的问题, 建议:1.调整生物钟,开始学习定时起床。2.别太死板,计划打乱了也就算了,继续下去,别想补回来,能补再补。3.看书时给自己提醒,不要一个字一个字死看。问自己三个问题:(1)为啥看这段(2)这段写了啥。(3)看不懂咋办,找相互的相似的逻辑4.转变学习思路,别把学习当任务5.选择性学习,状态不好,适当休息6.经常活动
...在火车上带上这本书确实是明智之举。当车子开始在冰冻的铁轨上行驶时,我就翻开这本书,然后一直从河北境内读到湖南境内,几乎没怎么停,感谢它陪伴我度过了难熬的30个小时。这毫无疑问是通俗小说,如果用电影来比喻,就是好莱坞温情题材的大片。我感觉爱德华的风格,很像目前在大幅度罢工的好莱坞编剧,讲故事的功力不俗。叙事紧凑,逻辑鲜明,读起来令人不忍释卷,这是该小说最大的特色。登场角色很丰满,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作者在叙事之余都不忘交代数据详细的人物小传,这么一来形象便栩栩如生地立将起来,真实性相当高。语言没有太多的花巧,也没有花费时间在无关情节推动的景物描写上,在看情节性很强的通俗小说时,一旦畅快的阅读被絮絮叨叨孤芳自赏式的景物白描打断,会引起极大的违和感,进而导致对后文失去兴趣。在这点上,对有修辞癖的读者来说,美国小说常常显得不够文艺。这部分人也会认为好莱坞的大片肤浅,缺少法国文艺片的抒情段落,为了讲好故事而拍一部电影似乎成了低廉的事情,同样,具有极高的讲故事技巧,但文笔相对较为朴实的作家也被默默地降了点价值。但讲好故事实在是不容易。《不存在的女儿》可算是我07年读过故事技巧最好的小说。虽然有一个耸人听闻的书名,内容和文笔却是静水深流。关键情节不宜透露,但我还是想例举两处让我非常感动的场景。一是描写护士刚刚准备接受菲比,结果被困在停车场,然后遇到了那位沉默寡言的卡车司机。另一处是描写妻子在海滩上的第一次外遇。不是很喜欢的是儿子的角色。他一如既往地像所有美国电影里的青春期孩童一般不近人情,常演出“不要说了我不听!”“你从未关心过我!”“我有我的人生”“你为何骗我”之类的白烂戏码,最过分的是,他还是个搞文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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